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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申报2008年公派留学生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日期: | 作者: 】     【选择字号:

各有关学院:
    2007年10月8日,教育部、财政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视频会议。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比例要求达到50%。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联系国外一流大学及知名导师,做好2008年我校公派出国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学科要求和标准均按照《兰州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选派申报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申报办法和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
    (一)个人申请
     1.学生首先自行查询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攻读博士学位项目,选择留学院校和项目。
     2.满足国家留学基金委具体要求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时需提供国外院校的正式入学通知书和免学费(或提供学费)的证明。
    (二)学校推荐
    1.各相关学院布置本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在对申请人业务条件、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后,确定2008年度候选人名单,报送教务处。
    为了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确保推荐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大学学习,各学院在遴选2008年度派出学生的同时可遴选出以后各年度派出的预备人选,并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专业课教学和外语培训等。
    2.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的候选人名单和材料,初审后上报学校专家委员会审议,确定2008年度拟选派人员名单,并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择优录取并公布结果。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兰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公派攻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下载网址:  /html/2005page.aspFEI2&FXS.html=公派留学

    (二)国外院校正式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及外方院校免学费或提供学费的证明;
    (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含《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须于2008年2月20日—2008年3月10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 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打印申请表和意见表并由学院签署意见);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其他资料(参见基金委网页http://www.csc.edu.cn/gb/chan/chan.asp?cscpid=1)上述材料除第一项提交一份以外(学院留存一份),其余提交一式两份。
     五、日程安排
    2008年1月7日-2月20日:学生与国外院校联系;
    各学院汇总申请材料,审核、遴选,推荐候选人,学生申请材料第一项至第三项交教务处。
    3月1日-5日:学校项目工作小组汇总相关学院的候选人名单,初审后上报学校专家委员会审议。
    3月7日前:学生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月7日:各学院汇总学生申请材料第四项,提交教务处。
    3月10—3月15日:学校项目工作小组汇总相关学院的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初审后上报学校专家委员会审议申报情况。确定2008年度学校拟选派人员名单。
    3月20日:学校统一汇总申请人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其它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请登陆http://www.csc.edu.cn/gb/chan/chan.asp?cscpid=1查询。     
    (二)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申请人须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待学校确定拟选派后由各学院统一收取)。
    (三)指定兰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和甘肃省人民医院为申请人体检医院。
    (四)其他相关信息登陆http://www.longcuhui.com/2005/page.asp?FEI=2&FXS=公派留学
    (五)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教务处医学校区教学运行管理科 李会峰  电话:8912032

 

附件1:兰州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doc

附件2:兰州大学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兰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攻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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